2006年12月31日星期日

2006。2007……

年终总要盘点。我的盘点
莫扎特年?世界杯年?郭德纲年?
又或许,如时代周刊所说,网络元年?

2006,我宁愿命名为“文化之年”。我欣喜于人们忽然开始谈论莫扎特,尽管也许只是附庸风雅的议论。我欣喜于传统相声终于开始复兴,尽管这种复兴多少附带了些快餐时代的无奈。我欣喜于风行天下的博客带来的全民写作潮,虽然我仍然没有看到多少充满力度的文字。

2006,让我们记住这些名字。不论功过,他们的名字值得回忆。施瓦兹科普夫、莫里埃、张青莲、王选、林庚、法切蒂、普斯卡什、保罗·亨特、霍英东、王光美、洪学智、廖汉生、东史郎、萨达姆、乔本龙太郎、米洛舍维奇、皮诺切特。

2006,我不知道我学到了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忘记了什么。我不知道我得到了什么,我也不知道我失去了什么。但我知道,从这一年开始我正式和过去的那个傻小子挥手告别。

2006,我的第一次爱情干净利落地死了。活该,死去。这段感情不值得凭吊,但值得回味。

2007。

2007,要学会为一个值得付出的人付出,要学会为别人更为自己付出。要昂首睥睨这个世界的污浊,要俯首眷恋这个世界的可爱。要回报压迫以拳头,要回报真爱以眼泪。

2007,要掌握能使我更坚强地站在这片大地上的技能。

2007,要把那个美丽的梦变成现实。

2007,我的新记忆将从一个寂静的夜拉开大幕。

2007……

2006年12月26日星期二

小学生活点滴记忆三则

1.兄弟
在开始初中生活以前,名义上我还是那个小学的学生,却已经很久不用去 上课了。我提前开始了中学生活。那个时候我有个名叫于雷的好友,这名字总让我想起一部叫北洋水师的电视剧。我们俩从小生活在同一个军队大院里,那里还有其 他七八个同龄的孩子,可我和小于无疑是那群孩子里最耀眼的明星。那个时候我足球踢得很好,他是我锋线上的搭档。那个时候我跟随父亲学乒乓球,他则每周跑到 设在景山公园里的少年宫练习。我们跟随同一位老师学习二胡,我们在同一个课堂学习奥数。他在区里最好的小学念书,我在区里最差的小学念书。
奥数班 是我们四年级的时候开始的。那个时候有六个班,每次考试都要淘汰掉一个班,而我始终在最好的一班上课。最后一次淘汰后只剩下两个班,我出现了很莫名其妙的 失误,一下子掉到了二班。这对于一个小学生来说简直就是五雷轰顶般的灾难了。就连我的父母都觉得很没面子。尤其让他们觉得没面子的是,小于成了那个大院里 唯一在一班的孩子,而以前那个人是我。
一个十岁出头的孩子,你怎么指望他热爱学习。而当他觉得羞赧甚至愤怒时,他肯定会拼命。那是我记忆中唯一一 段没日没夜看书做题的时光。有一道难倒了千军万马的题目居然是我在做梦的时候做出来的。从睡梦中突然惊醒,高呼得矣得矣,点亮台灯把解法撰录于纸上。以后 如果哪天我见着我儿子也这样,我肯定会一边捋着胡子一边对孩子他妈说,我很欣慰。
后面的事情没什么值得说的。总之,我拿到了一个小红本,它意味着 我可以免试进入那所区里最好的中学。而我的好朋友兼竞争对手则不得不和其他人一样面对考试。在此前,他放弃了学习二胡,放弃了学习乒乓球。那个时候我甚至 有些高兴——请原谅,人总会有些阴暗的幸灾乐祸的思想——他终于落在了我后面。在那个新的学校,我的自信达到了顶峰:当我们两个轮流上台表演二胡的时候, 已经一年不碰胡琴的他战战兢兢地拉了一遍四级的曲目光明行,而我则选择了江河水。下台时我颇为傲慢地看了他一眼,带着胜利者的微笑。
年少时的我怎能理解胜利和失败?我不再想去战胜任何人,我知道胜利者注定要踩在失败者的尸体上。每个人都过上属于自己的幸福生活难道不是更美好的么。
后来小于考上了武汉大学。很早以前他就告诉我他是武汉人,他想回家。现在他回家了,我为他感到高兴,而我还只能在异乡漂泊。祝他好运。等我回去,咱们在军队大院东北门旁边的八一餐厅好好喝两杯。

2.目光
小 学时居然还有一段朦朦胧胧的感情经历,现在想起来都觉得很美好。几岁大的小孩子会懂什么爱情?即使放到今天我仍旧不懂。只记得班里有个很漂亮的小女孩,我 叫她楠,那一群小孩子称之为班花。只记得班里有个很英俊的小伙子,名字叫宇,经常跟我们讲他在追楠云云。只记得那个时候他们是学校长跑队的,每天一块训 练,一块吃学校专供的美味早餐。只记得那些男同学们颇为眼馋宇能够跟班花共进早餐,而我只嘴馋早餐里的肉笼和豆腐脑。那群小孩子不知道跟谁学来的男女感 情,而我似乎还晚熟了一点。也许那个时候我压根就不担心,我是成绩最好的学生,我比他们多看了太多的书,多懂太多的知识,我会拉二胡,我是鼓号队的领队, 我是班委成员。也许更无须担心的原因是,她是我的同桌。
在某一个时刻,我发现她似乎很喜欢看着我。那是一堂语文课,老师在台上讲着闰土的故事,我 忽然觉得有一束目光射在我脸上。阳光从她身后的窗户射进来,她在看着我,还带着微笑。直到现在我都能记起那个画面,那个时候真觉得她很美。于是作为回报我 也笑着看她,心里没有一点不纯的想法。
从那时起我的心态仿佛就有了一点点变化。上课时眼光有时候会不自觉地偏向她的那边。如果偶然撞上了她的,就相视一笑,一起扭头看着黑板。从来跟她很少讲话,眼神就能说明白一切。后来宇转学走了,我竟然觉得有些兴奋,他是我那时最好的朋友。
这 种情况持续了没多长时间。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他们迅速发现了学习委员和体育委员之间的些许暧昧,我又一次成为了新闻人物。随后班里开始调换座位,我和她 不再是同桌。我们坐在一起的最后一堂课是自习,最后的几分钟我们竟然一直互相看着对方。我趴在桌子上看着她,她也趴在桌子上看着我,直到下课铃声响。
其 后我就逐渐淡忘了她,恢复了正常。甚至提前离开学校的时候我都没对她讲一句话,我也不知道是为什么。几个月之后我才发现原来她也考上了我的学校,我很清楚 她为了能来这里必须要花费五万元的赞助费。初中三年我很少见到她。她总像个疯丫头一样东跑西颠,不过一旦瞧见我她就会立刻换一副模样,笑着冲我挥手。而我 却有点害怕见到她,总是避免和她碰到。天知道我那时候是怎么想的。
初中毕业之后,我和我所有的小学同学都失去了联系,只知道她考上了本校初中。我从郊区来到市区,换了一群精英同学,参加各种各样的活动,喜欢上了班里的一个女生,连楠的样子都要忘记了。
高 三那年,适逢母校十二中七十周年校庆,我又回到了学校,不过不是记忆中老旧的校园。现代化的建筑,豪华的设施,全北京市最强的硬件条件,一切都显得那么陌 生。踏进校门,刚刚签到,我忽然听到一个女孩子大声叫着我的名字:“徐——尧——”,我看到她在教学楼五层的某个窗口用力挥舞着胳膊,满脸的兴奋。她的脸 迅速从窗口消失了,几分钟之后她就朝着我跑过来。那个时候,记忆中的一切仿佛都被激活了。我长到了一米九,戴上了眼镜,体型更加发福。她长高了,依然干练 的短发和消瘦的身材,笑的时候两个酒窝。我咧嘴笑着,甚至以为她要扑到我怀里了。让我有些失望的是她在我面前几十厘米的地方一个刹车停住了脚步,面不红气 不喘,真不愧是练长跑的。停住之后,她的脸倒有些变红了,这才是我记忆中的那个小姑娘,脸一直红扑扑的。简单寒暄了几句,她说她要回去了,她是从课堂里跑 出来的。说罢转身一溜烟跑回去了。“等一下,”我用力喊着,她却早就不见了,还是那样,像一阵风。练体育的也不至于这样吧,想留个电话的机会都没有。
从 那时起,杳无音讯又已三年,她真正成为了一个永恒的记忆。我和几乎所有初中同学失去了联系,我也早就和我的小学同学们全部失去了联系。我想我这辈子都很难 在茫茫人海中见到她了。不过,每次想到她的时候,我都会感到温暖,温暖得就像那个阳光明媚的秋日,我在狭小的教室里听鲁迅爷爷讲闰土时遇到的那一束关切的 目光。

3.披风
那个时候,不知什么动机促使我参加了鼓号队。我报的乐器是小号,结果却被分配去敲大鼓。难道这地方是根据体型分配 任务的吗?这乐器简直没有任何技术含量,只要两个礼拜记下十套鼓点就可以了。我好像是用了三天就搞定了鼓点,顺利被选拔进鼓号队。因为身高有点优势,我成 了领队。我是个调皮捣蛋的领队,训练的时候经常不老实,有时候玩得兴起,拿小军鼓的鼓点敲大鼓,一时传为佳话。
鼓号队平时任务繁重,每周都要训 练,升旗仪式上伴奏,北京马拉松赛上也要我们去吹吹打打,还要参加市里的比赛。参加市赛的经历可谓终身难忘。没日没夜地排练队型,终于弄出了一套足够让其 他学校汗颜无地的方案来。初赛那天,我们每个人都穿上白制服,戴上白手套,系上红披风,一个个都英俊潇洒。
在那个凉风徐徐的日子里,我格外卖力地 挥舞手里的鼓锤。然后,我脖子上的披风掉了。红色的披风随风飞舞在半空,我心里暗暗叫苦,只好装作不知道,继续按照编排的队型走。我看到了评委们在笑,估 计是嘲笑。敲了一阵,带队老师拿着披风走过来系到我脖子上,好歹没有影响到表演。我已经完全不记得那天是怎么混过来的,老师和其他队员们半开玩笑半数落 我。这真不是我的错。
顺利通过了初赛,进入决赛。我们又排了一套更加精彩的队型。这次出征前,老师用别针把披风和制服别在一起,免得再出现像初赛时候的尴尬情况。
在那个阴风阵阵的日子里,我异常卖力地挥舞手里的鼓锤。然后,我脖子上的披风又掉了。红色的披风随风飞舞在半空。我简直要晕倒,怎么这种事总让我碰上。别针还孤零零挂在脖子上。这下我自己都忍不住笑了。老师又跑过来,一边摇头一边给我系上披风。
我们拿到了北京市一等奖,我也可以顺利退役,准备升学了。那十套鼓点现在只能回忆起一两套。曾经烂熟于心的绝妙队型也早就忘掉了。只有那飘扬在半空的红色披风至今我还记忆忧新。也许生活需要一点戏剧性的元素,也需要一点尴尬却不失动人的色彩。

补充几句:
没什么目的。这段时间想的事情太多,就像在记忆的抽屉里乱翻,肯定能翻出些久违了的物事,自然会乱发一通感慨,随手记录下来,免得日后再次遗忘。
这些回忆必定经历了岁月的侵蚀和艺术的提炼(^_^),仅供一笑。

2006年12月25日星期一

江河水

提笔之前刚刚放下二胡。冬至刚过,寒风并没有吹进这栋有空调的房子。几滴汗珠挂在额头上。我的琴就放在身边,它刚才发出的乐曲早就随着风飘走了,只有我一个人曾听到。
仍 然记得第一次听这个曲子的时候。小学的时候,买了一盒朱昌耀的二胡磁带,一直没有听。去香山春游的途中,第一次把这盘带子放进了随身听。那是我唯一一次去 香山。那天,我没有看到传说中的漫山红叶,我只记住了江河水的旋律。回家之后,找出来谱子,那些音符就像早已熟知一样从我手中流淌出来。
人和乐曲 之间有时候会有缘分,就像里奇和帕格尼尼随想曲,富特文革勒和贝九。我觉得我和江河水有缘。那个八九岁的孩子真的明白江河水的故事吗?某地有一对恩爱夫 妻,丈夫服劳役离乡而去,忽遭不测死于外城。妻子闻讯,如雷轰顶,在当时与丈夫依依惜别的江边,面对着滔滔河水嚎啕痛哭、悲愤欲绝,诉之泣之,遥相祭奠。 像极了孟姜女和范杞良。那个时候我也许听说过孟姜女哭长城,也许没有。现在看来,世界上有太多不同的人承受着相同的苦难。其后的某一天当我开始熟悉新婚别 的乐谱时,我感到了似曾相识。
演奏江河水是在很长的一段时间里我最常用的发泄方式,我喜欢把弓杆砸到琴筒上面时乐器发出的嘶吼,就像一个绝望的人 的哀号。她的泪水打湿了衣襟,她在抽噎,她瘫坐在地上。河水不知要流向哪里,月光照在上面。她以为千里共婵娟已经是最大的痛苦。而当婵娟尚且不得共的时 候,除了流泪还能做什么。
在某个时候我觉得二胡是我身边唯一的朋友,当我的手扶住它单薄的躯干,它总能帮我把心里面的声音唱出来,尽管声音是那么 微弱。隔壁的美国人放着震耳欲聋的摇滚乐,他们觉得那是真正的快乐。而我的琴声则倔强地呻吟着,从不妥协。我会选择良宵,或者月夜,甚至是江南春色。在电 子音乐的夹缝中,我听到了来自那个美丽的地方的声音。那里有我的家人,那里有我的朋友,那里有一个我喜欢的姑娘。
那个很寂静的晚上,月光很好。我像疯了一样冲出自己的宿舍。泪水夺眶而出的时候,我一个人躲在河边的树林里。秋风把地上的落叶吹得沙沙作响,我头一次意识到原本看起来很坚强的我也会如此脆弱。肆意发泄的感觉真的很好。
在那个晚上我似乎才真正明白江河水中的哭诉。管它什么音准管它什么节奏,一个人哭的时候什么时候在调门上了?我情愿发泄得更彻底一些。于是江河水在我的手里变得是那么荒腔走板那么歇斯底里。这不才是本来面目么。我不要拉琴给任何人听,我的琴声永远只代表我自己。
也许未来的某个日子我会把这个曲子永久尘封——那个时候我一定“卸职入山中”了吧。

2006年12月22日星期五

冬至的雪


冬至夜忽降大雪。雪花纷纷扬扬落了一夜,清晨雪停的时候我已经看到了一个洁白的世界。 我喜欢雪。那个时候我觉得世界那么美。大喜大悲其实往往在一夜之间,就像罕见的冬日骄阳让积雪仿佛在一瞬间从这个世界飘然而去,就像从来没有到来过一样, 地上连一滴水都没留下,我甚至没地方祭奠那些重回天国的精灵。头一次发现我喜爱的相声让我笑不出来。我机械地听着一个个包袱,观众的哄堂大笑,而我脸上没 有任何表情。隐隐约约觉得内心深处某些东西被刺痛了。随便抓了一个让我觉得不喜欢的人,用对联的方式骂他一番。那有什么的,我想。我会试着去学做那道听起 来很吓人的菜肴;我可以把那门听起来像嘴里含着茄子的语言读得字正腔圆;我也会努力让站在两排轱辘上的双脚保持平衡,哪怕扒着开往内蒙的大卡车的后槽帮。
德 沃夏克的大提琴协奏曲响起来的时候我却泪流满面。哦,忘了提及,那个时候我正在案板上费力地收拾两个皮糙肉厚的洋葱头。我买的是最便宜的哪种。今天晚上要 买点好的,我要做四干四鲜四蜜饯,四冷荤三个甜碗四点心,爱吃吃不爱吃倒掉,接着上蒸羊羔蒸熊掌蒸鹿尾儿,三鲜鱼翅栗子鸡是板鸭筒子鸡。这世界上最美味的 菜不是西湖醋鱼,我暂时还没这么认为,也许它还不如我初次尝试着煎出来的荷包蛋,尽管咸了点焦了点。依旧笨手笨脚,依旧把厨房弄得乱七八糟,好歹能学着用 各种不同的花样满足自己的味蕾。要学着在书本里进步,也要学着在油烟中生存。
而我现在想的是宁可在雪中看着远处的日出。我难忘那一刻的美好,尽管只是一刻。

闲居吟

已经不记得有多少年没有听过刘天华的闲居吟了。远在二胡考级的年代就学过,但是那个时候的我怎么可能明白这个曲子的境界;加上技巧上实在没什么难度,简简 单单就放了过去。没有良宵那么更能勾起我的思乡感情,没有空山鸟语那么富有谐趣,更没有病中吟和苦闷之讴那样的撕心裂肺,甚至当我在美国把厚厚的一本二胡 谱子翻来覆去重温的时候还是没能想起来捡起它。
而于红梅的琴声响起来的时候我忽然为它感动莫名。于红梅的琴声从小就让我着迷。长得也算得上漂亮,而她的琴声——我最早听到她拉琴的时候就简直要惊呆了, 二胡竟能发出这般如美玉一般的音响。她简直是我幼年时候的偶像。几乎每天都要听一遍她的红梅随想曲才能入睡。一直觉得这曲子和她有某种极玄妙的关联,包括 名字。
直到今天我笨手笨脚的还是没法掌握红梅随想曲,而她那张唱片早已失落。曾经的偶像告别了我的生活,我进入了另一个奇幻的用十二平均律和对位法构铸的世界。 那时我是一个懵懂的憧憬外面世界的十几岁小孩,为那些长着花白胡子戴着假发的外国老头们创造出来的音响世界而感动,这个世界里有复杂的半音阶和转调,有相 对于二胡而言大得吓人的音域和音量。每次我尝试着和拉大提琴的好友合奏,他手里沉重的和弦奏响的时候,我的二胡微弱的呻吟声就像个受了气的小媳妇儿;而我 还不得不经常调换八度来配合他手中多出来的两根弦。
有段时间恨极了二胡,我为什么要选择这么一件乐器,而不是我钟爱的西洋乐器中的任意一件,这样我就可以熟练地阅读五线谱,而不至于像现在这样被那些升降符 号搞得晕头转向;我可以借来贝多芬交响曲的总谱演奏自己手里的乐器,幻想着自己坐在某个交响乐团的某个位置上和百十来号乐手一起奏出排山倒海般的声响; 哦,如果我足够勤奋,侥幸把技巧练得极其吓人,帕格尼尼的随想曲吸引某位女生的效果一定远胜过二泉映月。
那个时候,我怎么听自己拉琴都觉得别扭。习惯了小提琴的声音,二胡上的那些滑音和装饰音显得是那么幼稚和装腔作势,于是我费力地把这些从我的琴声中剥离 掉,让二胡听起来像小提琴,就像当年的刘天华。他把更长的琴身、耐用的钢丝弦和小提琴的技法带给了二胡,他在我心里始终是革新家的成分大于作曲家。而我并 不是革新家,我只是个向往西方的一切的小孩,正如同那个时候我迷恋西方的文学作品而对诗词歌赋一类嗤之以鼻。中医在我眼里不过是伪科学的把戏,应该让全天 下的江湖郎中们都来上上化学和生物学的普及课。学起了李敖宣称不过旧历年,却受不了年夜饭和压岁钱的诱惑。在随笔里把中国的执政党骂得一文不名,西方的民 主自由这类字眼吸引着那个小孩。那个时候我在考托福,努力要去逃离这个国度,却给不出自己一个理由。
而当我意识到留在这个国家的日子已经不多了的时候,终于明白更珍贵的不是与时俱进与国际接轨或者说只是标新立异的思想,而是那深埋在骨子里的根,那和传统 割不断道不明的千丝万缕。最后一次全家一起过年。最后一次逛庙会。最后一次坐在中国的课堂。最后一次考试。最后一次和好友拎着乐器上街卖艺。飞机轰然离地 的那一刻,我眼眶里挂着泪珠。
美国同学们对这个来自大洋彼岸的学生和他手里的这件古怪的乐器显然兴趣浓厚。他们围成一圈叽叽喳喳,我瞪了他们一眼之后安静了。G调。111,565, 3.2162。他们不会听过志愿军军歌,这群成长在异国的年轻人。他们不记得那段历史。然后,正襟危坐,调弦,用当时已经有些生疏了的二胡手法拉了一曲二 泉映月。哦,他们不懂。他们怎能理解这曲子透出来痛彻骨髓的哀愁,那种在绝望中迸发出来的无力的嘶吼。他们也不明白这个来自异国的男孩子为什么拉琴的时候 眼角是湿的眼圈是红的。之后我和他们成为朋友,我像个侠客一样用抱拳拱手的方式和他们打招呼与告别,他们似乎也习惯了这种来自太平洋那一端的古怪手势。和 这里的华人同学交谈的时候,我不会扳直了舌头跟他们讲什么国语或者华语,甚至连普通话都懒得说了。满嘴京片子是我的骄傲,我凭什么改变自己的口音,荒唐。
二胡又成为了我最好的朋友,尽管我已经把曾经练会的技术忘掉了大半。有个朋友评价我拉琴,说这小子一拉到激动的地方音就不知道跑到哪去了。真对。有时候一 曲结束我自己都会纳闷,江河水在我手上怎么听起来肝胆俱裂到这种程度,连音都是裂的。管它什么跑调不跑调,痛快了再说。我很难把自己制造出来的这种声响叫 做艺术,它简直成了我专用的发泄方式。
而现在,仿佛开始明白闲居吟的境界。它就像我最喜欢的那首岔曲《风雨归舟》:“卸职入深山,隐云峰,受享清闲。闷来时抚琴饮酒,山崖以前。”隐士是不知多 少人向往的生活方式。小隐隐于山,大隐隐于市。风雨归舟唱的也许是小隐,而闲居吟听起来则近乎大隐了,有行云流水花开花落,也有红颜白发悲欢离合,更重要 的是看穿世事,不去强求。抚琴饮酒是隐,书本课堂又何尝不是。京城的胡同里是隐,美国的校园里又何尝不是。西方文化,东方文化;西方音乐,东方音乐:文化 何辜,音乐何辜?孰优孰劣不是我能研究的课题,那为什么不能既为贝多芬感动也为刘天华喝采?为什么要给自己上一道厚重的枷?
于是,拿起我心爱的乐器,将闲居吟重新拾起。少些矫揉造作的装饰,少些刻意追求的刺激效果。在这个冬至的夜,我的琴声简直要响彻云霄,尽管音仍旧不准,技巧仍旧生疏。长出一口气,望着窗外微笑。异乡的雪景,竟像故国的一样美好。

2006年12月18日星期一

随便写点兼赠著名京剧表演艺术家超级玛丽

贴了两天大字报,有点意思。今天还是动笔写点吧。
自己下了两天厨房,好歹没打碎了人家的锅碗瓢盆。第一锅鸡翅让我烧得有点糊,不过味道还不错。西红柿鸡蛋被某高级厨师评价为“什么玩意啊”——期待这位大厨 亲自来此掌勺,烧个西湖醋鱼外带东坡肉让树城的老少爷们开开眼,重云上海燕京之流关张大吉。青椒虾仁炒得我自己都不爱吃,主要是实在没想到美国虾仁嫩成这 样,一点都没嚼头。晚上剩菜剩饭拌面条并美其名曰打卤面,亦是美事。

这 两日心情大好,一扫半年来失恋并数月来思乡之阴霾。阳光这样明媚,天空这样蔚蓝。赶寸了,怎么着吧。在某人刺激之下开始看红楼梦。许世友曾令治下南京军区 官兵不得阅读此书,尝曰:红楼梦是掉膀子的书。此公高论。野史云,主席令中央委员必阅红楼梦。于是许公世友也弄一本来瞅。主席问各位读后感,老许语惊四 座,曰此书乃流氓书耳,一贾姓小子和林家姑娘掉膀子,搞腐化。毛主席抚掌大笑,遂视许为汉之周勃,谓之“厚重少文”。
曹雪芹曰,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都云作者痴,谁解其中味。后生小子怎敢妄揣先贤意味?若我也觉出个流氓书籍黄色读物的读后感来,某君必会将我首级高悬于九丈九之前门楼子上,令全北京城千四 百余万市民仰面而唾九九八十一日。届时前门大街天桥大栅栏并长安街沿线周边地区唾流成河,恶不忍睹,怎生得了?遂诚惶诚恐,一言以蔽之,曰:书过三回,尿过五味,日升而读,日落而呼。斯盖泡特花费渐长而浑然无所知。我很欣慰,我很欣慰。

鄂君子皙泛舟河上打桨,越女心生爱慕,以越语而歌:
今夕何夕兮,中搴洲流。星汉灿烂兮,与子同洲。
潮涨潮落兮,我心逐流。仰首明月兮,我心堪忧。
目光流转兮,宛若灯火。我若飞蛾兮,甘心扑火。
心成灰烬兮,我亦不惜。此心悦君兮,君且知否。

子皙不解其语,请译之:
今夕何夕兮,搴舟中流?
今日何日兮,得与王子同舟?
蒙羞被好兮,不訾诟耻。
心几烦而不绝兮,得知王子。
山有木兮木有枝,心说君兮君不知。

遂明其心意,双双携手飘然而去……

2006年12月12日星期二

游子

多年以后我一定会回忆起在树城的岁月。这个小镇无疑是可爱的,但似乎不是属于我的。属 于我的只有十几平米的小屋和巴掌大的校园。有时候我觉得自己就是这里的主人,有时候我觉得自己永远是借宿的。但这里是我现在的家,我在门上贴了张白纸,上 面写着三个大字,霄汉居——这回不是“当大事”了。
过两天要搬家了。这次是要真的寄居了。房钱四百,伙食自理。简直有点与世隔绝了。也许只是为了让时间更好打发一些才会考虑过去住吧,寒假这一个月恐怕会很难熬。我会带着那张写有霄汉居三个字的白纸。其实,对于旅徒中的人而言,他到了哪里,哪里就是他的家。
北京城夜夜出现在我的梦里。我知道,还有半年就可以回到它的怀抱了。它已经给游子准备了一碗热气腾腾的豆汁。